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科研(临床研究)使用医疗数据审批程序

科研管理     2023-04-27 9:16:48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科研(临床研究)使用医疗数据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信息安全和数据保密相关制度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医疗数据,是指患者在我院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患者个人信息、电子病历、检查结果、用药选择、诊疗记录等临床数据,以及医院在医疗管理、信息维护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也包括经过统计、关联、挖掘、聚合等加工活动而产生的衍生数据。

三、医疗数据的查阅、提取和使用须由科研(临床研究)申请人与数据相关科室就数据使用、成果署名等问题达成共识,根据科研(临床研究)工作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科研人员所属科室负责人签字,经科教科、医务科、信息中心等职能科室审批获准后,由信息中心进行数据脱敏后方可用于科研(临床研究)。

、严禁未经审批程序将医疗数据用于科研(临床研究),特别是未经审批将临床和管理工作中产生或接触的医疗数据用于科研(临床研究),违反规定按照信息安全和数据保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所有需接触医疗数据的研究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六、科研(临床研究)申请使用医疗数据,应当由申请人向审批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科研(临床研究)使用医疗数据审批表》(附件1)

  (二)科研(临床研究)使用医疗数据明细表(样表)(附件2)

  (三)科研(临床研究)使用医疗数据保密协议(附件3)

附件1:

                                         科研(临床研究)使用医疗数据审

1682560854887.png

附件2:

科研(临床研究)使用医疗数据明细表(样表)

1682560982017.png

                           (注:明细表中类别内容为样表内容,需根据提取数据的实际需求更改样式。)

附件3:

 

 

科研(临床研究)使用医疗数据保密协议

 

本人因教学科研其他()需要特申请使用山东保健院医疗数据。

范数使用数据用安全数据

一、数据使用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1. 使用员从医院的数享有限使权,在研范围使用不得露给何第

2. 使人员许可使用的据不有复、传、出、翻国语等权以商目的使用该据或开发生产的任格式者任复制视同始数

3. 使人员可据需对数内容行必的修和对行转,但经许不得修改转换的数对外

4. 使用据从危害家安、社公共益和人合的活

5. 使用人本协规定,行管理门有使员停使用享数并归管理再复的该据及品全删除

6. 据使期限,行管理门有对使人员数使情况存储备管情况保密理情进行存在重泄倾向权责使人员停使用享数据,再复的该据及衍生全部

二、使用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协议

7. 使人员须按家有保密律法的要,采有效措施确保料安,严丢失

8. 数据仅限用于申请使用的范围,不得挪做他用。

9. 格管数据控制据知范围建立人负制度领用理台,告使用员保要求

10. 有关密规人民和国密法律法的规处理

三、违约责任

11. 使用人使用保管据不知识权纠或失,由使用人负全责任

本协议一两份,信息中心持一份,数据使负责人持一份具有相同

协议由所数据使用人签字生效

使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