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院务公开     2020-06-08 14:15: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已于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省卫健委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学习活动。突出“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依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主题,做到人人“知法、懂法、用法”。


详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docx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问答题.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