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身体健康,降低院内感染风险,根据上级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门诊就诊须知
1、进入院区人员必须全程配戴口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进行体温检测,配合流行病学史询问等预检分诊工作。
2、候诊时,根据叫号系统提示按序进入诊室,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
3、患者在挂号、缴费、核酸采样、自助打印、取药等排队过程中,请自觉遵守“一米线”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4、所有体温≥37.3°C的发热患者,或有可疑流行病学史及可疑症状者,均需前往我院北区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进行核酸检测。
二、住院患者及陪人须知
1、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护”。陪人必须身体健康、无疫区旅居史、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等,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身份证到护士站进行信息登记,并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
2、禁止住院患者住院期间私自外出,确需外出的,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做好防护、登记等工作。
3、住院患者凭腕带、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病区,无相关证件者不得进入病区。
4、患者及陪护人员要全程配戴口罩,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
5、陪人原则上不予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履行更换审批手续。
6、医院继续全面谢绝探视,提倡使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慰问。
7、住院病案(新生儿科、儿科除外)实行线上预约打印邮寄,请使用微信小程序“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住院服务”--“病案预约”进行办理。
感谢您的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3日
编辑: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