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2年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产医院、山东省生殖医院)是直属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省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拟招聘部分编制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顺利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高中起点医学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届毕业生需在三甲医院进行实习,往届毕业生(限2020、2021年毕业)需已取得护士执业证并具有在三甲综合医院工作经历;

     4、应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应届)需在入职当年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当年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者,不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报名人员登录招聘简章下方报名链接入口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必须清晰反映本人特征,单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以下)。

      3.报名材料: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学位证、在校成绩单、实习证明、工作证明、英语四六级证书、报名系统中填写的相关荣誉证书,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照具体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视招聘工作进展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医院不再单独通知。

(三)考察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我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护理岗位特殊性,对体检发现可能会造成影响工作的身体异常情况,医院将不予录用。

四、待遇

       对于医院拟录用人员,本人提供相应来院就业保障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享受有关工资、绩效及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95008

       纪检监察:温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95060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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