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的暂行规定

科研管理     2024-07-25 8:42:58

为规范我院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行为进行规范,医院制订了《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的暂行规定》,请各科室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对学术讲课取酬行为进行备案。

一、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行为的合规认定

()会议举办方和授课邀请方应当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且合规合法举办学术活动,并能为医务人员学术讲课提供佐证材料;

()会议举办方应当合理合规合法发放酬劳;

() 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应当在科教科备案:

()医务人员参与学术讲课内容应当客观、公正,具有相应科学证据;

()医务人员参与学术讲课的交通出行及住宿、用餐等接待应当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差旅、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

()学术讲课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医务人员参与学术讲课严禁有以下行为:

()直接接受医药行业相关企业给予的讲课费,以及贵重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以编造学术讲课虚假理由或取酬明显超过本行业学协会推荐的讲课取酬标准等方式接受利益输送;

()影响正常业务工作;

()将学术讲课与引进、使用、推介医药产品挂钩或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学术讲课期间接受可能影响廉洁行医的各类财物或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向会议举办方、授课邀请方和医药行业相关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行为审批流程:

()医务人员参与有偿讲课前需填写《参与有偿学术讲课申请表》,并附参会人员学术讲课佐证材料(会议通知等),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经科教科备案后,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同意。

()医务人员参与有偿讲课须同时遵守《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学习班)活动的规定》。

()医务人员未经审批备案不得擅自接受参与有偿讲课任务。未经审批备案,私自外出(包含远程网络)授课者没收学术讲课酬金。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科研人员学术讲课取酬行为参照此规定执行。

      


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OA审批备案流程

1.进入医院OA系统后,在“工作流程”中选择“发起流程”;

2.找到“科教科”,点击“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备案”发起备案审批申请。

3.备案需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会议通知等),未经审批备案不得接受参与有偿讲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