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理科岗位宋梅、护理2岗位马金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现公示如下:
请递补人员务必于2024年8月2日下午15:00点前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高中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2.岗位要求的实习证明、工作证明、职称资格证书3.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护理岗位的需提供《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4.报名系统打印并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前来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城市建设职业学校燕山校区 教学楼 人事科419房间)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参加面试资格递补确认的考生未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示。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