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公示服务内容

就诊须知     2023-07-18 16:27:15


一、门诊检验流程

(一)开检验申请单

患者挂号后到相关诊室医生处就诊,医生将根据您的需要并结合病情给您开具检验申请单,如肝功、乙肝五项、血脂等。

(二)交费化验

1.自费患者根据申请单上指引到检验科进行交费化验。

2.医保患者需先到一楼收费处门诊窗口进行关联,关联成功后再到检验科交费化验。

(三)采血地点及时间

1A四楼检验科  7:30~11:30 13:30~17:00

2B一楼采血处  8:30~11:30

3特需门诊采血  8:30~11:30

二、检验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采血相关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指引单信息,如有需要空腹,请采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禁饮直至第天采血完毕后方可进食。

2.采血当天请穿衣抽宽松的衣服,衣袖太紧采血后容易鼓包。

3.采血前请准备好采血指引单和就诊卡到采血大厅自助取号排队采血。

4.快轮到自己采血时请提前准备好自己的手臂,把袖子挽到手肘以上,平放于垫手巾上。

5.遵从引导,放松心情。

6.手不能弯曲。

7.请用三个指头按压棉球,手臂需打直,按压五分钟以上,血小板减少或有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请至少按压10分钟以上。

8.采血后24小时内不能盆浴,不揉搓采血处。

9.采血后24小时内不能游泳。

10.采血后24小时内该侧手臂不能过于用力,避免加速血液流动,易引起血肿、皮下瘀血等不良反应。

有此类情况请一定在采血前告知医务人员:

1.乳腺癌术后

2.血液透析后

3.行增强核磁共振或增强CT扫描后

4.十天以内有输血史

(二)尿液常规标本采集注意事项

1.患者准备:清洁标本采集部位;避免月经、阴道分泌物、粪便等各种物质的污染。

2.尿标本采集中段尿,不少于10毫升,应在2小时内送检。

3.自带容器应干燥、清洁,无污染,无渗漏,无化学物质。

(三)粪便常规标本采集注意事项

1.标本采集:拧开粪便采集盒,用采集盒内小勺取一平勺,水样稀便可取2- 3勺,选取含有黏液、脓血等病理成分的粪便;外观无异常的粪便须从表面、深处及粪便多处取材。

2.标本采集后应尽快送检,尽量不要超过1个小时,否则可因温度及消化酶等影响导致有形成分破坏分解。

4.自带容器应清洁、干燥,无吸水(不可用卫生纸和纸尿裤)和渗漏,不得混有尿液、水或其他物质,以免影响结果。

三、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

门诊患者采血后或送检体液等相应标本后请按工作人员告知的时间于自助报告打印机处,自助领取报告或者于手机端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公众号上查询电子报告;住院部病人的所有报告将通过医院信息系统直接送达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