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住院病历复印告知

院务公开     2025-10-15 9:29:36

一、 成人病历复印所需材料: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规定,患者本人或委托其代理人复印病历所需材料: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患者出院结算的发票或住院清单(或出示住院号)

二、 儿童病历复印所需材料1患儿住院号2、患儿医学出生证明 3、患儿监护人(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原件4、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 收费标准:根据《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4433号文,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可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最高为(含A4B5纸)0.2/页。

四、 复印时间及地址:

地址: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南区(经十路浆水泉路238号)新业务A楼地下一楼

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病历打印自助机工作时间  70021:00

五、 咨询电话:服务大厅 68795777; 病案室 68795069   68795030

六、 复印方式及流程: 病历复印方式包括现场复印和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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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