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综合楼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项目概要: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与浆水泉路交汇口西南部;具体位置位于北纬36°39′4″、东经117°4′4″附近。
医院规划于院区北部新建1栋22层(地上19层、地下3层)儿童保健综合楼,为保障其用地,保留业务综合楼、污水处理站、医疗垃圾暂存间及生活垃圾暂存间,拆除其余现有建构筑物。
拟建儿童保健综合楼通过文化长廊与南侧业务综合楼相连,建设用地13555.52m2,总建筑面积4619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764m2、地下建筑面积17430m2,新增床位300张,是一座集儿童保健、门诊、医技、科研、培训、病房为一体的儿童保健综合楼。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医务人员197人,全院工作人员共计700人、全院开放床位数共计600张。
二、儿童保健综合楼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防范措施
1、废气废物产生量及其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病房及手术室废气、食堂燃气废气及油烟、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
病房通风采用自然通风,通风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由于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儿童保健、门诊、医技、可研、培训、病房等,通风废气不含致病微生物;放射科、手术室等特殊科室设置专用通风设备,直接排出室外,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3~4次以上。
食堂烹饪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净化后经高于所附建筑1.5m的排气筒排放,油烟净化设备去除效率≥90%,经预测油烟排放浓度为1.0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该项目建成后,新增地下停车位332个,在启动、停车等怠速、慢速情况下排放的汽车尾气浓度最高。地下车库设机械供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加强对停车场管理、使车辆停放有序顺畅并在停车场出入口附近增加绿化,可有效降低地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NH3、H2S等恶臭物质。现有污水处理站增加除臭系统,吸附效率不低于80%,臭气经收集、净化后由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整改完成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产生量及其治理措施
该项目建成后废水产生环节与现有项目相比无新增环节,包括病房区污水、门诊急诊污水、化验室废水、手术室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食堂污水等。
医疗废水经杀菌、消毒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医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山东省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中表2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一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并满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49号)后排入小清河。
该项目废水产生量3.39万m3/a,经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一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的CODcr、NH3-N量分别为1.53t/a、0.15t/a。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可满足新增处理需求。
3、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其治理措施
该项目新增固体废物种类与原项目相同,主要包括各种生活垃圾、包装材料、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医疗废物(损伤性、病理性、感染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
项目建成运营后,固体废物新增产生量为210.5t/a,其中一般固体废物200t/a、医疗废物10.5t/a。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委托济南瀚洋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医疗废物委托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该项目固废暂存分别依托医院现有生活垃圾暂存间和医疗垃圾暂存间,做到日产日清,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该项目为医院改扩建项目,属预防保健、优生优育、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污水处理站增加除臭装置后,废气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该项目废水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由于废水的排放量很小,经自然沉降和生物降解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正常情况下,在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后,该项目排水对区域地下水影响很小。
(5)该项目新增设备引起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6)该项目所选用的设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能耗、物耗、水耗较低;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总体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7)该项目所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上是合理的,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该项目无重大风险源,在采取必要措施后环境风险影响较小,落实环境报告书的要求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应急措施、监控设施和编制应急预案,将环境风险控制在院内。
(9)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各项环保措施可行,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的影响较小。
从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写完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对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和环境影响的意见。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就该项目的具体意见来信、来电,我们将及时给予答复。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王显皓        联系电话:0531-68795021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晓玉       
 联系电话:0531-81665933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发布日期:2017年5月27日